報名考試告知聲明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14年新進師級人員甄試
  1. 個人資料保護: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新進師級人員甄試蒐集應考人個人資料,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蒐集之目的:為舉辦中鋼公司新進師級人員甄試之需要;報名資料僅用於本甄試有關作業、進用,以及相關甄試訊息通知等用途。
    2. 個人資料之類別:按報名、初試、複試、報到等不同甄試階段分別蒐集必要資料,包括識別類(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相片)、特徵類(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教育或技術(學歷資格、專業技術、考試訓練考核及成績)、財務交易(報名費繳交情形)、健康(身心障礙)、原住民族、兵役狀況等及其他甄試必要之資料。
    3. 利用期間:依法令或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4. 利用地區、對象、方式:本國,除甄試試務辦理單位外,包括為辦理本甄試相關作業(如郵遞、印刷、簡訊發送等)之委外廠商,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應考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法得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應考人之上述權利第1~3項應在本甄試網站直接行使,第4~5項得向甄試試務辦理單位以書面請求;若因應考人不符合申請程序、法律規定、甄試試務辦理單位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不在此限。

    6. 應考人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應考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甄試試務辦理單位將無法進行必要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受理報名。
      1. 本甄試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系統將於報名期限 114年09月29日17:00關閉,逾時無法報名,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別、工作地區或考區。
      2. 臨櫃報名費最遲應於114年09月29日15:30以前繳納完畢;金融ATM、網路ATM轉帳、最遲應於114年09月29日23:59以前繳納完畢;若因操作錯誤、繳費失敗而無法完成報名手續,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3. 應考人有義務維持及更新個人資料,並確保該資料為正確、最新以及完整。
      4. 本甄試之初(筆)試入場證、試題及答案疑義處理結果、複試通知、各階段成績、榜示等事項,均以電子郵件通知應考人或公告於本甄試網站,甄試作業期間應考人亦可隨時於本甄試網站登入後查詢。
      5. 應考人有責任維持報名帳號及密碼的機密安全,以報名帳號及密碼正確登入者所進行之資料更新、選填或回覆事項,均推定為該應考人之作為。
      6. 如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有相關職務需求,應考人願意將資料移轉予相關子公司。
      7. 測試期間應考人除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初試(筆試)入場通知書、非電子型實體指針手錶(不得配戴兼具電子顯示螢幕之電子型指針手錶)與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須置於試場臨時置物區。
      8. 測驗期間嚴禁攜帶任何電子產品/裝置(包括但不限於:行動電話、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含電子型指針手錶)、智慧型手環、智慧型眼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電子菸等具可傳輸、掃描、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或穿戴式裝置),測驗期間請一律關機並禁止隨身攜帶或放置於作答區,違者該科目以零分計。為維持測驗公平性,筆試當日將以人臉辨識設備比對照片、試務人員將持電子防舞弊偵測儀器巡場查驗,近身偵防檢測應考人至少3次以上。
本人已知悉並同意以上告知事項,並已詳閱【中鋼公司委託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114年新進師級人員甄試簡章】,同意遵守試場規則,並配合相關偵防檢測。